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水利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申请进行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审核,确定了2022年度拟认定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联 系 人:秦怡

  联系电话:010-63202847

  传  真:010-63202841

附件:

2022年度拟认定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doc

作者:    责编: 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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