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改投资〔2019〕15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下达2019年第一、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计划,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 2019 年项目储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部署做好2019年项目准备工作,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按照超过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规模,将前期工作成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储备。加快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等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能够及早编制下达,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对于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后两年的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形成安排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
二、抓紧申报 2019 年第三批投资计划。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当年责任目标任务情况,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方建设需求,研究提出2019 年本专项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需求,并于 2019 年3月18日前联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申报文件报送我委。相关要求如下:
(一)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申报文件应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否则需重新申报。
(二)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各地应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前期工作不成熟、投资计划下达后 6 个月内不能开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得申报,项目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申报等。
(三)压实“两个责任”。申报的项目必须逐一填写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责任人必须是单位相关领导。
(四)及时推送项目。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按以下要求规范填写。项目信息填写推送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1.建设规模,应填写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具体(主要)工程量,即水电路气的建设规模,不得以笼统的“建设道路、水电、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表示。“备注”中请注明保障房的类别、属哪年的任务数,如“服务于2017年棚户区改造500套”明确小区内/外项目。
2.“投资情况”标签页中,纵向“总投资”一列中仅填写“其他投资”,有已下达投资和已完成投资的情况请如实填写,申请投资金填写“中央预算内投资”部分。
3.请填写审核辅助标识 01“保障房配套”,审核辅助标识02“2019 年第三批”,填报项目的相关数据应与申报文件保持一致,相关表格直接从项目库中导出。
(五)材料要求
1.申报文件附件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生成2019年投资计划申报表。
2.单个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复印件(至少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以上,打捆批复的应列明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工程量、总投资、服务的套数等)、项目开工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的盖章页即主要指标内容复印件)。
3.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出具的项目属哪一年的国家任务的证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示意图等。
三、抓紧推进 2018 年投资计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督导项目单位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对资金拨付较慢的地区和投资完成较差的项目,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进度。我委在安排 2019 年计划时,将倾斜支持 2018 年本专项投资项目开工率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率较好的地方;对存在问题且长期未整改的地方,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请各地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黄少勋、徐丹,电话:5035122,电子邮箱:czfgtz@163.com。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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