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乡村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桂科农字〔2020〕12号)以及《“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桂科计字〔2021〕100号)关于“‘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制度保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启动2022年度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地区科研奖励经费申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标准

对2021年公布的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地区择优给予科研奖励经费,试点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请各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填报《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地区科研经费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有关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4月24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请于4月28日前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科研奖励经费由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县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平台)自主支配,用于试点产业技术研究和其他科技服务活动开支。

(二)科研奖励经费拨付至县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平台)的独立账户,挂靠在县级情报研究所或相关科研机构的研发中心(平台),无独立账户的,需出具相关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梁铭,0771-28021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

邮箱:gxkjtncc@126.com

附件:1.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地区名单.doc

   2.2022年度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地区科研奖励经费申请表.doc

   3.有关材料清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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